目前,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了全覆盖,参加改革的11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按照“8∶1∶1”政策执行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补偿办法,做到了“两个全面”“两个同步”,即市、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启动综合改革,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与医保政策相衔接。 2015年11月1日,丽江市7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综合改革;2017年8月18日,丽江市4所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启动综合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开展以来,丽江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医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为突破口,聚焦关键环节,锐意探索创新,确定了“借鉴先进经验,走出丽江特色”的医改方向,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收入增幅为6.06%,同比下降5.48个百分点,远低于省医改办要求我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的总体要求,切实降低了群众医药负担;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为22.8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94%;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33.75%,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177.72元,同比下降5.3%,住院次均费用5845.30元,同比下降2.3%。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比29.04%,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职工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从83.70 %提高到了目前的84.18%;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了70.65 %;医院综合绩效考核水平显著提升,市人民医院在全省三级医院综合绩效考核排名为13位,较2016年提升6位;医务人员积极性和群众满意率实现双提升。 (丽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