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推出75项措施为企业轻装上阵、转型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其中,使用ETC交费的货车用户,政府将给予20%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的PPP项目,政府将实行以奖代补。《实施细则》的出台实施,使得我省今年有望超额完成为企业减负700亿元的目标任务。 2016年至今为实体经济减负近1434.39亿元 省发改委副主任曾兵介绍,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是我省深化供给侧改革、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战略的重要支撑。2016年至今,云南省为实体经济企业减负近1434.39亿元,其中2016年减负834.79亿元,2017年1-7月减负599.60亿元。随着《实施细则》的出台实施,今年有望超额完成为企业减负700亿元的目标任务。 《实施细则》具体包括合理降低企业税费、用地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用能成本、人工成本等11个部分,共75条政策措施。 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工业用地实行奖励政策 目前,云南工业企业普遍反映成本高,2016年云南工业用地出让均价为20.9万元/亩,比相邻的贵州高7.1万元/亩,比广西高6.3万元/亩。为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实施细则》要求全部取消省级及以下各级政府自定的附加于工业用地上的各项计提资金,除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以外,其余不得摊入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坚持区域内土地开发成本综合统筹,通过商业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弥补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 《实施细则》还明确,实行差异化工业用地区域开发政策和奖励政策。滇中地区项目投资强度超300万元/亩的,最高奖励基础地价25%,其他给予最高不超过基础地价20%的奖励。支持工业企业“轻资产”入园发展,实现园区和城镇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工业发展重点地区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代投设备等多种方式,支持本地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 加大企业做优做强奖补力度,盘活工业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工业用地闲置2年内的征收闲置费并限期开发,闲置2年以上的依法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 降低物流成本,货车用ETC缴费有20%优惠 《实施细则》明确,办理使用ETC“云通卡”交费的货车用户,给予20%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营业、处理及仓储用房,由当地政府以不超过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铁路大宗出省工业制成品给予补助。探索按照降低高速公路收费、延长收费年限的原则,适时适度降低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同时,对重点铁路运输实施出省物资补贴,落实国家和省级鲜活农产品“绿通车”等政策。 降低融资成本,引入民营资本的PPP项目最高奖1000万元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我省将对县域金融机构给予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贴息及奖补。此外,要构建“政府、银行、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直接融资,支持间接融资。 对引入社会资本、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和使用云南省PPP融资支持基金的PPP项目,给予以奖代补。省财政厅副厅长赵晓静介绍,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的项目,根据存量政府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分别进行奖励。使用云南省PPP基金的PPP项目,按照政府方上年度承担的PPP基金融资利息的25%给予补助。引入社会资本方的PPP项目,按上年度社会资本方资本金到位金额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引入民营资本作为社会资本方的PPP项目,按照上年度民营资本资本金到位金额不高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降低用能成本,省重点建设项目暂缓收取临时接电费 《实施细则》要求,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落实输配电价政策,完善大工业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省重点建设项目暂缓收取临时接电费,减免企业自备发电机组系统备用费和基本电费,降低公共照明和旅游景观亮化工程用电成本,落实城乡居民电能替代方案,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减轻边远地区用油负担等。 降低企业税费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降低企业税费方面,《实施细则》要求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奖励,企业创新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落实农产品批发及大宗物流土地使用税和“双创”税收优惠等。 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上,全省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限时承诺及标准化分类化管理,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项目核准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精简优化投资审批,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云南电子口岸建设。(昆明信息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