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试点 到年底基本搭建制度框架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10 09:49:06

近年来,“医联体”作为一个“医改热词”频频出现,那么,“医联体”究竟能给老百姓看病就医带来哪些好处呢?它的具体合作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今年底,云南省将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所有三级公立医院都要参与,每个州、市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

现状 建立医联体让群众就医有保障

“与发达地区相比,云南的优质医疗资源不足且分布不均,地县级医院高层次医学人才、专科人才较为匮乏。”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李玛琳表示,云南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形成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模式。

“让资源与技术‘多跑路’,让病人少跑路,引导有序医疗,这是力推医联体的初衷。”李玛琳表示,医联体的成立将大医院药房延伸到社区,推动医疗资源下沉,让村民和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到三甲医院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减少来回奔波和费用成本,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目前,我省已经开展了紧密型合作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模式、以开展技术交流为核心的昆医附一院模式、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模式等多种方式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

“今年4月,省一院与省内30家州市医院签订协议,成立云南首个专科联盟。”省一院消化科主任宋正己说,今后来自地州医院的疑难危重患者,可直接转诊到省一院治疗。同时医院将通过临床指导、疑难病例讨论等方式对州市医院进行帮扶。此外,医院利用其研究所、院士专家工作站等资源,带动地州医院科研进步等。

目标 全省7成县市区建立医共体

《意见》明确,到2017年底,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每个州、市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全省70%的县、市、区建立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积极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

到明年底,所有三级医院结合实际,建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所有县、市、区建立医共体,并基本覆盖到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到2020年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措施 4模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意见》指出,各地要根据本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分区域、分层次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

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在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联合城市内各级医疗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较为紧密的医疗集团管理模式。到2017年底,每个州、市至少有1所三级公立医院牵头与下级医疗机构建立医疗集团。州、市三级医院原则上在行政区域内组建医疗集团,距离较近或服务能力较弱的医院,可跨区域加入医疗集团。

在县域主要组建医共体。重点探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医共体,与现有乡村一体化管理相衔接,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每个县、市、区应由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院分别牵头组建医共体。县域医共体可整体加入省、州市医院组建的医疗集团,原则上只加入1个同级别同类型的医疗集团。

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根据不同区域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组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鼓励我省医院就近与周边省(区、市)医院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建区域性专科联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牵头医院帮助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特色科室建设。到2017年底,省级专科医院以及获得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省级医院临床重点科室应与州市、县级医院或州市、县级医院的相应科室间组建专科联盟。到2018年底,省级医院获得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科室应与州市、县级医院或州市、县级医院的相应科室间组建专科联盟。

在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大力发展面向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到2020年底,实现远程医疗“乡乡通”。三级医院应按照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关系,利用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同时,《意见》还提出城市与农村之间可以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为主体单位,在已建立的长期稳定对口支援关系基础上,通过托管区域内县级医院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省级公立医院除参加属地医联体外,可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多模式、优势互补的医联体。根据社会办医疗机构意愿,可将其纳入医联体,探索开展三级医院医联体内公立医院托管民营医院。

李玛琳认为,以多种模式建立的医疗联合体在云南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将切实提升了县乡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医疗质量和安全,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服务体系整体绩效,使县域内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三级医院重点托管和帮扶的县级医院在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方面也有了明显的提高,通过同质化的培训和交流,进一步规范了行业间的管理,为下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实习生 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