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消息,今年上半年,全省治安部门持续在“放”权上做减法,在“管”理上做加法,在“服”务上做乘法,推出了一大批“放管服”改革举措,出台十一类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累计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41万起。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地区由于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5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依法为十一类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常住户口,目前已累计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41万起。 《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现存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防止产生新的无户口人员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 据介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三项制度”于今年3月在全省1700个户政窗口实现全覆盖,上半年,云南共受理跨省异地办证申请22040起、省内异地办证申请27057起;规范和优化窗口服务,在全省城市和城镇派出所户政窗口设立绿色通道并悬挂标识牌,为“老、弱、病、残、孕”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在全省治安部门推行“八小时满意服务、二十四小时预约服务、工作日延时服务、双休日错时服务、全天候评价服务”;规范派出所证明出具,对法定身份证件能证明的14类事项派出所不在出具。(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