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72名提拔交流干部先“谈廉”后上岗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2 09:35:56

10月21日,记者从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怒江州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56个单位责任人,72名提拔交流干部先“谈廉”后上岗,对86名处级干部在提名考察、评优评先前进行了严格廉政审查。

据介绍,怒江州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批评与自我批评动真碰硬、触及问题、触动灵魂,让党员干部真正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治治病;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该开的会、该上的课、该说的话、该办的事“一个都不能少”,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今年以来,州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56个单位责任人,72名提拔交流干部先“谈廉”后上岗,对86名处级干部在提名考察、评优评先前进行了严格廉政审查。

此外,坚持逢节必令、逢节必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开展31批次明查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现场纠正违反工作纪律行为823人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6件,处理68人,先后分4批对73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据悉,怒江州强化监督问责,整治“为官不为”。制定出台《怒江州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工作实施细则》、《怒江州扶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围绕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工程、重点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先后对怒江通达桥环线、独龙江公路高黎贡山隧道等102个重点建设项目,跟进监督检查681次,督促主责部门整改879项,提出监察建议并整改落实到位48项,发现问题线索并立案查处7件,6个单位及72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开展了2轮共19个部门的巡查,对131名处级干部进行廉政测评和谈心谈话。

记者还了解到,怒江州还建立和推行定期督查、述廉、报告、考核、“一案双查”等制度,形成了保障责任落实的“工作链条”。2014年以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14个单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被“一案双查”受到党政纪处分4人;责令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5个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在省纪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上述廉,109名州管、县管干部向州、县纪委全会述廉,836名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述廉,241名村“两委”干部进行勤廉双述。(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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