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都地区民政系统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以完善社会居住体系建设为抓手、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主线,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社会救助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生活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社会救助建设有序推进,以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应急救灾等多项制度逐年完善提高。在城乡低保工作机制上,昌都地区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对应纳入低保范围的全部纳入低保,不应享受低保的坚决取消低保资格,做到了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同时,按照动态管理原则,每季度对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实行“一户一档”,做到了低保数据底数清、情况明;在临时救助制度建设上,昌都地区将城乡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发生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纳入到临时救助范围中,实现了临时救助的全覆盖。 加大民政专项资金落实,“三个群体”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近两年来,昌都地区累计落实城镇低保资金2600余万元,解决了全地区2524户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农村低保资金超过1.4亿元,解决了16234户群众的基本生活。从2011年至今,昌都地区重点对长期患病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重伤残等特困群体实施救助,共计落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531万元,受益人数达5345人次。 加强监督检查,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得到有力支撑。昌都地区将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从源头上纠正解决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同时,采取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城乡低保资金、农村五保户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通过政务公开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