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维西县人民法院着眼民族团结进步的发展大局,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线,紧贴建设法治维西、平安维西的现实需求,抓实“四个举措”把审判执行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合,以法治保障民族团结、以法治护航县域发展。 把党的组织领导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根本保障 自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来,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维西县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任务和措施,把创建工作作为法院重点工作和“一把手工程”来抓,保证了创建活动的质量,增强了实效;全面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招录,自2009年以来定向培养少数民族干警5人,公务员招录的20人中19人是少数民族。积极选派、组织少数民族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双语法官参加全国法院双语法官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综合素质,使少数民族法官不断成长,成为推动审判工作和民族团结的一支生力军,形成了全院上下参与的工作格局。 把审判执行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主要抓手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目标,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新举措、新路径,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环节,践行于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审判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县立足地域特点发挥民族法官优势,利用“家门口法庭”“院坝法庭”等,深入推进巡回审判工作,把优质的诉讼服务送至群众“家门口”,有力维护民族团结,助力民族融合发展,推动维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2023年共开展巡回办案127次,送法进校园 11次,进企业2次,进社区40次,一对一普法下沉四轮次,受教育群众两万多人次,努力在推动司法为民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把法治宣传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 通过全面落实“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把普法宣传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桥梁纽带,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把学习宣传贯彻好《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推进民族示范创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开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开展“法进村庄”“法进家庭”活动,结合巡回法庭下乡办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振兴等全县中心工作,定期组织法官干警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开展各类主题讲座,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营造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