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州民族中学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8 16:22:57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11月1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州民族中学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州委第五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州民族中学党委书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州委第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巡察组副组长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巡察的一些典型问题;州民族中学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州委第五巡察组有关同志,州民族中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州民族中学全体行政人员、支部书记、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一般干部职工代表及近三年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州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强调,巡视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州委决定对州民族中学开展常规巡察,是落实党章要求、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具体行动,是全面学习和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胸怀“国之大者”、情系“民之关切”和“百年大计”,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州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要全面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州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州委巡察组指出,一要充分认识巡察州民族中学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二要充分认识巡察州民族中学是党委强化责任担当、促进履行职能责任的迫切需要;三要充分认识巡察州民族中学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有力抓手。

州民族中学党委书记表示,在本次巡察中,学校党委将全力配合巡察工作,一是摆正位置,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到开展巡察工作是对学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各项管理等工作的“全面体检”;二是做到严肃纪律,全力配合,优质、高效地做好协调联络、提供材料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团结协作,主动作为,以巡察促工作,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把巡察组的要求转化为学校发展的动力,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州委第五巡察组将在州民族中学工作5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879001,专用邮政信箱:云南省迪庆州A205邮政信箱;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9:00—17:3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8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州委第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民族中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州民族中学党委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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