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侵犯人格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均属于人格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侵犯人格权行为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实施了侵权行为,即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除此之外,被侵权人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除民事侵权责任外,偷拍者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以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行为,偷拍者将面临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偷拍行为若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构成犯罪的,偷拍者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偷拍者很可能获取到被害人无意中泄露的住宿、消费、出行、房产、车辆、住址、户籍、通信记录等隐私信息,如果将这类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此外,偷拍行为还可能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罪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敲诈勒索罪等。 (记者 徐伟伦 黄子腾 刘阳) (来源:《云南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