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7 10:35:14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黄晓丽)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已于2024年9月26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条例》共28条,体现了政府主导、基层自治、全民参与、多元投入、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针对乡村生活垃圾收处不力、生活污水直排、乡村卫生公厕和农村卫生户厕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对症治理,通过规范生活垃圾收处行为、实行高效生态的污水处理模式、推进厕所改造、改善村容村貌、禁止相关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等措施,筑牢乡村生活行为的“自律网”。同时理顺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体制,明确责任主体,厘清权责划分,提高乡村环境卫生监管效能,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作了相应的规定,鼓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开展好乡村环境卫生管护工作。结合迪庆实际,聚焦村容村貌提升,规定县(市)、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持续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鼓励农村住房设计体现地域、民族和乡土特色。

《条例》的发布实施将有力巩固我州乡村清洁活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的成果,助力改善和提升全州村容村貌和乡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我州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为建设美丽迪庆和深入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杨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