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一日一说法】影响邻居出行 防盗门的开启方向不能改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9 09:44:37

【案情】段先生居住的单元楼因为走廊狭窄,楼内房屋入户门的设计方向都是由外向内开。邻居高女士将防盗门改为向外开。段先生认为高女士的行为直接导致走廊空间变得更为狭窄,并完全遮盖了自己家的房门,给自己的出行造成严重妨碍,且极易发生碰撞导致人身伤害。在与高女士交涉未果后,段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高女士将房屋的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那么,高女士更改防盗门开启方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释法】相邻关系的处理需要在相邻关系人之间作出平衡,相邻人一方请求法院排除妨害的,应当以该行为是否超出合理限度为判断标准。高女士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对其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有权自行决定修缮房屋并更换防盗门以获取更高的安全保障,但在安装时应充分考虑相邻关系人的出行便利,并在合理、正当的限度内进行改造。案涉小区楼道过窄,改变户门开启方向会对段先生一家产生实质损害,已经超出邻居所负容忍义务的限度,由此对相邻关系人造成不便的,相邻关系人有权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民事责任。

据此,法院认为高女士房屋的户门开启方向给段先生一家进出造成了实质性影响,故对段先生要求高女士将房屋户门恢复为向内开启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来源:《云南法制报》 作者 梁成栋 陈一帆)


责任编辑:杨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