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一日一说法】迟迟收不到网购物品可向法院起诉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5 14:50:20

【案情】李女士在浏览某网店时看中几款衣服,而且网店保证7天内到货,于是就买了好几件。可李女士整整等了半个月也没收到衣服,只好联系购物网站的客服,而客服却让李女士直接跟卖家联系,可李女士又不知道如何联系卖家。请问李女士该怎么办?

【释法】卖家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李女士提交订单付清款项后,卖家没有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因此,李女士有权要求卖家继续交付货物或者返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李女士造成的损失。

可李女士现在无法联系到卖家,该找谁承担责任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据此,李女士应当继续联系购物网站,要求其提供卖家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如果购物网站不提供,则李女士因收不到货物所遭受的损失应由购物网站负责赔偿。

在维权途径方面,李女士可以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你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云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杨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