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的预警公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4 17:28:58

随着雨季的来临,我州野生菌将陆续上市,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防范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不采摘、不收购、不加工、不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包括干制品、冻制品),不采摘生长在阴暗、潮湿、肮脏地带的野生菌,不采摘颜色鲜艳、形状怪异、菌盖上有疣突物的野生菌,不采摘有浓稠分泌物,且呈赤褐色的野生菌。

二、不要盲目自信自身经验或民间流传的野生菌辨识方法和加工方法。烹饪加工野生菌时应烧熟煮透,不凉拌食用,不多品种混合加工、不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要适量,不要一餐多食或连续多餐食用,避免毒素蓄积发生中毒反应。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避免所含某些成分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引发中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会议集体用餐、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群体性用餐,严禁加工、制售野生菌类(含干制品、冻制品),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公路、铁路、市政、水利等建设工地和农业种养殖基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务工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加强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野菜、野花、野果。

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农(集)贸市场、野生菌交易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市场开办方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饪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六、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当第一时间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或减轻有毒物质的吸收,减轻中毒症状,尽快到附近医院就诊。在食用野生菌前,建议用手机拍照留存,以便医疗机构能第一时间确认食用有毒野生菌种类,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七、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野生菌中毒防控力度。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宣传引导做到入村入户,人人知晓,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辨识能力、防范意识、报告意识、就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使公众能够主动、有效地参与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八、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预防控制、应急救治综合协调作用,认真研判防控形势,突出防控重点,强化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和辨识知识的宣传,做好监测预警。

九、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各项准备工作,要开通“绿色通道”,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做好应急救治工作,对危重病人,不具备条件的,要及时安排转诊,同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和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