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一日一说法】风扇无认证 可要求退一赔三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8 10:17:14

【案情】 汪女士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了一台空气循环风扇,收到货后却发现实物与网上宣传的不符,且没有3C认证。请问,汪女士可否要求卖家退一赔三?

【释法】 对此种“货不对版”行为,作为消费者,汪女士可提起民事诉讼,向相关经营主体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可见,该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若汪女士能证明商家对产品的宣传构成欺诈,商家存在欺诈的故意和欺诈行为,该行为使消费者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错误认识进行了购买行为时,汪女士可请求法院判处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

汪女士要注意收集和留存证据,保存网络订单截图、宣传界面、直播记录的视频存证、交易快照、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

(来源:《云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和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