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27日,迪庆州共计接到6批次9件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件,目前均按时间节点办理(其中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3件),并完成相关办理情况信息公开。 以制度建设,保障整改质效。为切实做好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举报件办理工作切实保障群众权益,迪庆州制定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上报时限。对群众举报全部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分别明确属实情况,避免以“不属实”简单结论来否定群众的诉求,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核查问题背后原因,增强办理和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各级各部门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第一时间组织现场核实,及时跟进督促指导,确保举报件办理质量。对一般举报件,由县(市)政府领导及州级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赴现场调研指导、督促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对不属实件和标有“*”的重点举报件,由州政府领导赴现场调研、指导、督促整改,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创新工作机制,实行“三交办”(交州政府分管领导、州级主管部门、县(市)人民政府)和“五联签”(对于办理结果由经办人确认,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确认,县级政府负责人确认,州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确认,州政府分管领导确认)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