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提高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水平、做强养老产业主体、推进医养结合等16条主要措施,加快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提高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水平 《方案》明确,将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完善基础供养金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将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效能,解决困难老年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医疗费用负担和基本生活困难;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 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 《方案》提出,依托和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新建、改建、与社会力量合建等方式,在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建设具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等服务功能的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并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急、助行、助购、助学、助乐、助聊等“十助”社区养老服务。 打造“七彩云南·养老福地”品牌 《方案》明确,将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房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将实施“招大引强”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一批集休闲、养生、疗养、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康养综合体,打造“七彩云南·养老福地”品牌。同时,将加快“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智能终端+人工服务”模式,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物品代购等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此外,《方案》还提出,将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到2026年底,云南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更加可感可及,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日趋合理,护理型床位在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占比不低于60%;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兜底保障养老机构,全省每个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设施覆盖率达到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