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七项决议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3 23:23:05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州长张卫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州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州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迪庆目前所处的政策叠加机遇期、长治久安推进期、高质量发展转型期,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的经济工作要求,按照州委九届六次全会部署,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围绕2024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着力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扩大有效投资和需求、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坚定不移守牢生态底线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坚定不移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会议号召,全州各族人民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的有力领导下,坚定信心、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平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时代新迪庆而努力奋斗!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2023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2023年地方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迪庆州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迪庆州2024年州本级财政预算。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余胜祥所作的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州委有力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现代化建设,高效能监督推动中心任务落实,高水平决议决定体现人民共同意志,高标准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努力在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平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时代新迪庆贡献人大力量!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天鸣所作的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

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议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会议同意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与外事华侨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通过《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呈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     


来源:迪庆州人大常委会办公

责任编辑:杨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