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入职法院,石晓丽十四年如一日在工作岗位上履职担当,先后被维西县县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被中共维西县委授予“优秀公务员”,并连续多年被维西县法院党组授予“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再到庭长,她在法治道路上精耕细作,展现了一名人民法官对司法事业的忠贞信仰和对法治梦想的不懈追求,她以新时代女法官的侠骨柔情守心持正、久久为功,为平安维西、和谐雪域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既解“法结” 又化“心结” “司法工作不仅要依据事实和法律把案子办结,还要努力化解产生这些案件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更进一步提高司法审判质效。”为真正实现这个目标,石晓丽将“对每个个体生命的尊重与关注”贯穿工作始终。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男方有喝酒恶习,女方已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法庭上,已酒精中毒的男方扬言谁判离他就给谁好看。虽然案件判决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但石晓丽仍旧谨慎,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她不断与被告进行电话沟通,和团队一行几次下乡到被告家中谈心交流,在彼此之间建立互信,打开心扉畅谈,最终他放下心结,表示让法官放心判,他胜败皆服,再不会给社会添乱。 “让案结事了,不仅解开当事人的‘法结’,也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温度,让其能够重新开始新生活,就是对于我们工作最好的回馈。”石晓丽表示。 做脚下永远沾着泥土的法官 “法官对法律的实践,不仅在三尺法台,也在每一个纠纷现场。”石晓丽回忆道,在一起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因处理结果牵连另外六名农民工的报酬支付问题,为缓和各方矛盾,实质性化解纠纷,她带领团队一行与双方一起对账、销账,一起到建筑工地分类整理堆得乱七八糟的租赁材料,忙活了整整两天,才终于将双方往来数目理清,被告心服口服,当庭补足差额,并于同日支付欠付劳务费。而在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中,她和团队一起到现场进行调解,从屋檐滴水到采光,再到围墙界线,随着症结一处处解开,双方冰释前嫌,最终握手言和。 在田间地头,在农户家中,在基层的角角落落,这样的案件在基层法院不胜枚举,而像这样深入一线化解纠纷的工作更是家常便饭。石晓丽坦言,司法不是象牙塔里不食人烟的逻辑推论,一味坐堂问案、辨法析理未必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需要一次又一次躬身弯腰、脚粘泥、手粘灰,才能将法律和实践有机结合,真正有效化解每个纠纷,让老百姓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有温度的正义。 以法为引 向上向善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多年履职经验中,石晓丽越来越意识到,“司法不应当止步于个案正义,还应当成为启迪民智的灯塔,成为推动社会向善、向美的力量。新时代赋予人民法官的使命,除了办好手中的每一起案件外,更应通过个案的裁判,发挥司法裁判引领作用。” 裁判文书一直是石晓丽的证明书,为了用好这一司法的语言,她以“死磕到底”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份判决。一般案件,从初稿到定稿一般要核对四、五遍,从开始的勾画增删到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要斟酌取舍,直到改无可改才肯罢休。遇到有四五十页的判决,自己校对七八遍仍不够,还要拉上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一字一句念着校对。 同时,不断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也一直是她努力追求的方向。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令她记忆犹新。“它是维西县法院确认实际施工人身份第一案,为写好裁判,我在法信上从法条释疑、裁判引用、相关案例看到司法观点、实务研究,并准确引用到裁判制作中。宣判后,原被告皆服判。”在裁判生效后,被告自动履行完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原告激动地给石晓丽打电话表示感谢,要送锦旗,她婉言谢绝。“作为一名法官,写好裁判是职责,虽然我不能代表全体法官,但我希望我们的当事人能通过我们对每一个案件的处理,感受到法官这一群体对工作的负责,对当事人将心比心的善良,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石晓丽如是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