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州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成立“格桑花”未检团队,着力打造“格桑花”未检品牌,依法集中统一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溯源治理,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代化,有力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格桑花”未检团队共有27名成员,平均工龄15年,有丰富办案经验。她们坚守“检察为民”的法治初心,秉持“守护明天”的崇高情怀,用法律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用深情挽救涉案未成年人、用细心呵护未成年被害人,如阳光一样,守护孩子们向暖绽放。 抓宣传,播撒法治的种子 “陌生人要给我糖,不要不要;陌生人带我走, 不行不行; 陌生人敲门,不开不开……”这是“格桑花”未检团队开展“防拐防骗 护幼前行”安全教育活动的一幕,活动中,未检检察官结合幼儿身心特点,用简单易懂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和有趣的故事为孩子们全面讲解生活中常见且潜在的危险和防范方法,增强幼儿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格桑花”未检团队深知“未雨绸缪”远比“亡羊补牢”重要,“微信普法小课堂”“送法进校园”“小纸条传递秘密”“检察开放日”“制作校园反欺凌MV”等一个个贴近未成年人的举措,见证了她们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更新普法形式的历程。她们坚持在学校的开学季、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节点深入到全州各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专题法律知识讲座,赠送普法书籍,3年来共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100余场次,覆盖学生万余人。 同时,“格桑花”未检团队里的27名检察官担任全州37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实现了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未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与州教育体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工作方案》,形成检教合作、检校合作的长效机制。 重保护,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没有检察官阿姨的耐心帮教,我可能犯下更大的错误,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我会好好学习。”陆某在微信群里发出消息的时候已经回到学校继续学习。 维西县2018年1月,未成年人陆某、沙某、钱某在保和镇盗窃2辆摩托车。“格桑花”未检团队在办理该盗窃案时发现,3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且摩托车发还被害人,弥补了受害人的损失,“格桑花”未检团队决定对3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考虑到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我州打造了“未检办案专区”,为“格桑花”未检团队办案、帮教、救助工作提供专业的工作环境。工作中,“格桑花”未检团队认真探索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实行亲和原则,全面体现诚信、亲和、善待及尊重人权的人性化关怀,坚持“对症下药”,加强走访调查全面了解案件信息,同时积极开展社会调查,从心灵触动角度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认真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帮教制度。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少捕慎诉”,依法宽缓到位。3年来,不捕10人,不起诉12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推动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结合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监护缺失或监护弱化等容易带来违法犯罪隐患的问题,向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35份。主动依职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大限度减少对涉罪未成年人不必要的羁押。截至目前,对全州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25次,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2件,共发放救助金4.7万元。 强打击,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3年来,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件28人、批准逮捕20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被告人36人……一个个数据体现的是“格桑花”未检团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格桑花”未检团队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暴力伤害杀害未成年人、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以及针对留守、困境、流浪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实施的犯罪,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切入点,与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合作在香格里拉市检察院建成“一站式”办案区,实现检察机关及时介入案件侦查取证,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专业力量同步开展保护救助。 “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从严惩治,坚决打击,决不姑息。同时,我们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巩固证据,依法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以及从业禁止建议,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坚决说‘不’。”“格桑花”未检团队成员和志芳坚定地说。 (和丽瑶 鲁茸追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