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一日一说法】开车不礼让 酿祸悔已晚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04 09:28:48

【案情】 广东省湛江经开区检察院对一宗交通肇事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说:“发生这样的事故,我真的很内疚,没有睡过一天好觉,为了赔偿,我四处筹钱、负债累累。”

刘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及时停车让行,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刘某某主动报警并留在现场配合交警调查取证,如实交代自己是肇事车辆的驾驶人。交警部门经勘查调查依法认定:刘某某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温馨提示】 礼让行人是一种道德品质,也是文明安全驾驶的基本要求。为了您与他人的人身安全,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安全文明驾驶。驾驶机动车途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停车,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或110报警电话,自觉接受交警部门处理,保护现场,不要妄图规避责任;如造成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者。    (来源:“迪庆普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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