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一日一说法】不法人员针对老年人进行招工诈骗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1 09:21:37

【案情】近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成功破获专门针对老年人的系列诈骗案件。

2022年11月18日11时许,一名梁姓男子来到玉溪市江川区李大爷家中,自称是江川一家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公司近期想招聘一名保安,要求年龄在60岁左右,月薪3100元,公司还将额外缴纳4800元的养老保险,问李大爷有没有兴趣。李大爷赋闲在家,想到工作地点离家很近,便答应下来。这时男子说,按照公司规定,要先交纳600元购买意外保险,以便办理入职手续。李大爷的家人交纳了600元,男子留下了李大爷的联系方式,说等公司办妥入职手续,会通知他去上班。可10多天过去了,依然没有任何消息,所谓的梁主任也联系不上,意识到被骗的李大爷随即报警。

通过梳理案件警方发现,江川辖区的星云派出所和宁海派出所都接到过类似警情,两家派出所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民警通过大量摸排走访,最终锁定昆明市宜良县的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2年12月10日,梁某再次到江川区江城镇侯家沟村行骗时,民警迅速出击,将其抓获。据梁某供述,他曾因诈骗先后3次被判刑,2022年6月刑满释放后,一时找不到工作,再次产生了实施诈骗的念头。2022年9月以来,梁某先后在江川区星云街道、宁海街道、前卫镇、路居镇等地以60岁左右的老年人为目标,打着招聘保安的幌子与受害人拉家常,取得受害人信任后,便以需要交纳400元至600元不等的费用为由,诈骗老人钱财,一共实施诈骗20余起。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释法】北京市安理(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川云表示,李大爷遭遇的事件属于典型的招工类诈骗,很多老年人都会中招。在这类诈骗中,诈骗分子主要利用有些老年人退休后想找份工作减轻家庭负担的心理,趁机实施诈骗。目前,案例中的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他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律师提醒,老年人是诈骗犯罪侵害的重点人群,对诈骗行为的防范能力较弱,部分犯罪嫌疑人利用老年人信息更新慢、易相信他人等弱点,针对老年人需求实施诈骗。因此,老年人遇事应多与子女商议,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同时,子女应常与父母沟通,多关心他们,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况,为他们的晚年生活筑起安全围墙。(载《云南日报》2023年3月2日第8版 作者:李艳)


责任编辑:邹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