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是云南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位于滇、川、藏三省(区)交界处,有藏族、傈僳族、纳西族等2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89.31%。民族团结是迪庆发展进步的根基。 2010年9月12日,我州举办了首届民族团结节,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其中,在活动中受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州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自此,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开启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14年。 14年来,我州立足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交汇、交融的实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涉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统领,推进新时代迪庆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全方位进步和历史性成就。 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族儿女像石榴籽一样紧密相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勠力同心筑梦新时代。 如今的迪庆,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四件大事”全力推进,绿水青山交相辉映,人民生活殷实富足,呈现出一幅欣欣向荣的锦绣画卷。全面实现小康 一个民族都不掉队 维西县康普乡康普村村民过去散居深山,住的是木楞房,基础设施条件差,群众生活贫困。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如今的康普村,村民住进了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服务能力极大提升,富民产业不断涌现,实现了村美民富的目标。 康普村的蝶变是我州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合力攻坚,共同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真实写照。 14年来,我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互促并进,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等的工作要求,在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中讲好“迪庆故事”,在乡村振兴之路上凝聚团结力量。 2020年,全州7.4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47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如期实现整州脱贫,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全州各族人民与全国一道步入了全面小康社会。 2023年上半年,我州扎实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累计消除风险1668户5854人。强化联农带农帮扶机制,355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13147户。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同比分别增长8.5%、12.11%,实现持续增收。到位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2.43亿元。深化沪滇帮扶、省内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工作,争取到帮扶资金2.61亿元,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走出贫困,走向富裕,走向振兴,迪庆各族群众用心浇灌的民族团结之花正吐露芬芳、结出硕果。 促进共同富裕 夯实各民族繁荣发展的基础 走进维西县塔城镇启别村,乡村风景优美、民宿别具特色、旅游新风尚兴起……在党委、政府的带领下,该村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葡萄、养蜂、乡村旅游等产业,村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 启别村的发展是全州各族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勠力同心,奋进新时代新迪庆的缩影。在14年的发展长卷上,一笔一画皆是全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族人民同心建设幸福美好新迪庆的印证。 多年来,我州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文化旅游、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能源和绿色矿业为主导的特色产业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以牦牛、葡萄、中药材、青稞、食用菌等为主的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初具规模效益,“一县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绿色工业有序发展,普朗铜矿投产运营,巴拉格宗特色小镇、塔城乡村旅游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世界的“香格里拉” 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全州经济实力实现了巨大飞跃。2010年至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从77.1亿元增加到308.07亿元。2012至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位居全国涉藏州首位。以香丽高速为标志的重大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实现了收入更高、住房更好、保障更实、环境更美的历史巨变。 这些令人振奋的数据,是全州各民族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实践。14年来,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和衷共济共画最大“同心圆”,让雪域高原处处洋溢着团结如诗、奋斗如歌、繁荣如画的幸福气息。 凝心铸魂 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各民族团结互助亲如一家。”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金龙社区的杨乃政一家由藏族、纳西族、白族、傈僳族、汉族5个民族构成,这个多民族家庭相亲相爱、风雨同舟,把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其乐融融。 在迪庆,这样的家庭比比皆是,各族人民互融互通互助,相知相亲相惜,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 14年来,我州始终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实,积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深入实施“八大工程”,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2010年7月,迪庆州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迪庆州确定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目标。2021年1月,国家民委命名我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2021年4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在迪庆召开现场办公会,为迪庆明确了要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世界的“香格里拉”两大发展定位,谱写了雪域高原各族群众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14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州先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4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108家,创建命名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99个,“民族团结之家”100户。在州藏学研究院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教育实践中心,并申报为全省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创建2个省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命名6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形成了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宣传模式。实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打造“9月民族团结进步月主题宣传教育”、欢乐香巴拉等活动品牌,不断促进了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全面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有力促进了各民族更好地融入社会、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