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一日一说法】常见违法行为及法律后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3 09:08:34

违法行为:聚众斗殴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违法行为: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

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

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

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孙建华 整理)

责任编辑:邹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