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虚报、瞒报洪涝灾情,或者伪造、篡改洪涝灾害统计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未完待续) (来源:新华网)
上一篇: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州调研
下一篇:我州召开2023年度平安迪庆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第4次调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