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州委书记罗朝峰对州委常委及州人大、政协相关负责人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时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推进全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罗朝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州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深化纠治“四风”的工作,不断完善“三不腐”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水平。 罗朝峰强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加强政治建设,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落实主体责任,以“清廉迪庆”十个专项行动为抓手,服务中心工作。要严管所辖,在分管领域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联系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教育提醒。 罗朝峰强调,领导干部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效应”。要增强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一切工作中,体现在推动迪庆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方方面面。要增强纪律意识,算好为官从政的“七笔账”,坚守底线思维,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廉洁自律的好干部。要增强落实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细落小落到实处,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自我管理,不断涵养优良家风,管好身边人身边事。要增强斗争意识,与不良风气作坚决斗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