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层层筛选推荐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单位和个人均可来电、来信向州文明办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于2023年4月30日前邮寄至迪庆州文明办综合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8号;邮编:674499;联系电话:0887-8229605)。 |
经过层层筛选推荐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单位和个人均可来电、来信向州文明办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于2023年4月30日前邮寄至迪庆州文明办综合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8号;邮编:674499;联系电话:0887-8229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