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一日一说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问答集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2 10:27:10

问:结束同居关系,需通过法院诉讼吗?

答: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不属于人民法院处理范围,但因同居期间财产或者子女抚养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处理范围。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孙建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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