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近日,德钦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多举措规范干部职工婚丧喜庆报备工作,倡导带头讲文明、树新风。 事前严明纪律、规范报备。县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所联系部门的干部职工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要严格做到“十个严禁”“六个不准”,认真如实上报相关材料,若违反规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方式处理。要规范报备操办婚丧喜庆的时间、地点、范围、标准、方式等内容,自觉接受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纪检监察组长的谈话,如实填写《德钦县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承诺如实报告、自愿承担责任、主动接受监督。 事中强化监督。要求报备人所在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严格追究责任。派驻(出)纪检监察组随机开展明察暗访,对报备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奢侈浪费等行为做到早提醒、及时制止,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坚决查处。 事后跟踪总结。要求报备人所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德钦县干部职工办理婚庆事宜办理结果督查表》,并提交给派驻(出)纪检监察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对责任单位督查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每一件婚丧喜庆事宜规范办理。 “下一步,我们将从党员干部入手,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让党员干部带头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节办、小事不办的风气,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树新风,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局’,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促进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作用。”德钦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