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出台《迪庆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迪庆州“兴迪惠才卡”管理办法(试行)》《迪庆州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迪庆州外来帮扶干部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构建“2+N”人才政策体系,切实为新时代新迪庆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架起“四梁八柱”,以更大力度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为方便大家学习、了解、熟悉政策,本期将对《迪庆州“兴迪惠才卡”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迪庆州“兴迪惠才卡”管理办法(试行)》共5章11条,涉及“兴迪惠才卡”发放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管理等方面内容。 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新迪庆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范“兴迪惠才卡”管理,健全完善迪庆州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构建宜居宜业人才生态。 一、发放对象 “兴迪惠才卡”发放对象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主要包括: (一)按照《迪庆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认定的引进范围确定的高层次人才中的第一至第六类人才。 (二)省委、州委联系专家。 (三)来迪挂职干部。 (四)迪庆州“雪域人才”入选者。 (五)其他与上述层次相当的高层次人才或干部。 二、服务内容 三、服务管理 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迪庆州“兴迪惠才卡”的运行工作。在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协调办理持卡的高层次人才特殊礼遇服务。各服务事项单位制定服务指南、操作办法、设立服务专员。富滇银行设立人才服务热线,配备人才服务专员,提供咨询和协调服务。 迪庆州“兴迪惠才卡”经用人单位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审核、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年初审定一次发卡名单,确保应核尽核、应发尽发。 持“兴滇惠才卡”高层次人才同时享受“兴迪惠才卡”各项服务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