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热点问答 五、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做了调整,有网民称“个人账户划入少了,‘吃亏’了”,对此该怎么看?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0 09:30:00

2021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云政办规〔2021〕1号),要求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同步推进、逐步转换,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在此基础上,我州立足全州实际情况,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出台了《迪庆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迪医保发〔2022〕54号)。

五、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做了调整,有网民称“个人账户划入少了,‘吃亏’了”,对此该怎么看?

答:改革后大部分参保人个人账户当期计入会减少,但改革后门诊待遇更好,真正患病的群众和老年人更受益。一是调减个人账户的同时建立了共济保障,增加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比个人账户减少要高。二是保留了个人账户这一制度设置,且历史上的结存仍然由个人支配使用,可继续用于个人在门诊就医、在药店购药,原来能保障的改革后仍然可以保障,还拓展了使用范围。三是计入办法更加公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减计,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实行暂时保留、逐步减计。

每个人都有年老和生病的时候,年轻健康的,虽然现在看病不多,但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是长期存在的。大家也要理性看到收入机制和保险机制的不同,在社会医疗保险的大框架下,个人账户的资金是“看病钱”,不是工资收入,也不是福利。年老多病的时候,靠个人账户和个人积累总是有限的,都需要有坚实的可持续的医疗保险实现社会互助共济来化解疾病风险。

个人账户通过改革以后,个人积累仍然归个人所有,权益没变。改革后使用范围更宽,个人账户变的更活。其次,在转换职工门诊保障机制以后,把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这是新建了一个保障机制。

改革个人账户,不是取消个人账户,是调整个人账户的计入比例,通过两个方面的轮动,实现一种制度的转换。所以普遍个人账户的新计入减少,意味着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建立、扩大、健全、增强。减少了部分并不意味着你的保障会损失,而是放到了共济保障的大池子里,形成了新的保障机制。这个新的保障机制总体上基金平衡转移,保障效能显著放大。医保基金不仅是给参保人买单,还要去跟医疗机构进行博弈,跟药企博弈,而且利用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同步提升制度绩效、服务绩效以及管理绩效,显然既用于实实在在的医疗服务购买,又有利于人群基金的共济,达到了共济保障、代际保障、提升管理效能的制度结果,个人账户调整划入并不意味着整体保障功能降低,而是更有利于长远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

责任编辑:卓玛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