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热点问答 四、问:有网民称“这次改革是因为医保基金不够用了”,应该怎么看?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19 09:30:00

2021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云政办规〔2021〕1号),要求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同步推进、逐步转换,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在此基础上,我州立足全州实际情况,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出台了《迪庆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迪医保发〔2022〕54号)。

四、问:有网民称“这次改革是因为医保基金不够用了”,应该怎么看?

答: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参保群众没有必要担心。2022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超3.06万亿元,支出2.44万亿元,当期结余0.63万亿元,其中职工医保基金收入2.06万亿元,支出1.51万亿元,当期结余0.55万亿元。总体上看,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收支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金保障能力稳健可持续。从我省情况看,医保基金整体平稳,安全可持续。

建立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是通过基金内部的结构调整,在不另外筹资、不新增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下,提高了门诊保障水平。普通门诊统筹是一项新的保障机制,带来了保障的增量,涉及的资金来源,有个人账户计入调整的调剂资金,有统筹基金内部的挖潜,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险的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从目前门诊费用来看,单靠个人账户调减也是不够的,长远看统筹基金将承担更多的支出责任。事实上,医保基金稳健运行为开展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提供了坚实支撑,为加强参保人门诊保障、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打下了牢固基础。

责任编辑:卓玛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