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杨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迪庆州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3年2月14日向迪庆州进行反馈。 督察组组长苏红军通报督察报告。 州委书记罗朝峰作表态发言。 州委副书记、州长张卫东主持会议。 督察组副组长李国墅及有关工作人员,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近年来,迪庆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部署安排,紧密结合高原高寒、生态地位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等特点,努力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新路子,为全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政治责任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建章立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迪庆州坚持以“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四件大事为抓手,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迪庆州落地生根。建立“第一议题、第一阵地、第一课堂、第一自觉、第一维稳”机制;出台《迪庆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压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建立“一周一梳理、一旬一推动、一月一研究”工作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二是结合实际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将67.29%国土面积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全州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以良好的生态环境擦亮世界的“香格里拉”品牌;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2022年迪庆州入选国家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州创建生态文明村164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5个。 三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16年以来,迪庆州涉及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5次,反馈问题89项,现已整改79项,验收78项,验收率98.7%。交办投诉举报件86件,办理86件,办理率100%,完成验收78件。2019年以来,省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共披露4个问题,完成整改3项,完成率75%。2022年省级第二轮督察期间共交办投诉举报件8批次14件,办结8件,阶段性办结4件,正在办理2件。 督察指出,近年来,迪庆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认识不深刻,践行有差距。一些县(市)和部门对迪庆州位于长江经济带重要地位的认识不足,对生态系统脆弱敏感、自然生态一旦遭到破坏难以恢复的严峻现实缺乏应有的清醒及工作紧迫感,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见惯不惯”。近年来,迪庆州发生数起尾矿库突发安全及生态环境事件,迪庆州警觉警醒度不高,未曾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没有做到举一反三,遏制同类事件频发,被各类工作组反复通报提及。 作风不扎实,标准不严格。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举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小中甸、格咱方向、纳帕海德钦方向多家砂石料厂无证开采、加工和销售砂石料,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噪音和扬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问题,现场督察发现,该问题整改不彻底,部分砂石厂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群众投诉问题依然未能有效解决。 责任不明确,履职不到位。迪庆州压实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河长联系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责任力度不够,部分河长联系部门未按要求落实服务联系河长、协助河长巡河、督办河湖问题整改等责任,出现河(湖)长办“单打独斗”的现象。 二是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 纳帕海水污染问题突出。作为云南省低纬度高海拔最具代表性的季节性湖沼湿地,省控断面纳帕海水质长期未达到Ⅲ类水功能区划要求,水质下降并持续恶化,形势十分严峻。香格里拉市对纳帕海水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截污治污不力,导致每天约1.2万m3生活污水直排纳赤河、奶子河、龙潭河,严重影响纳帕海水质。 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不严格。取水证无序发放,无证取水的问题屡见不鲜。2022年全州有52个取水许可证存在越级发证问题;香格里拉市2022年有103户非法取用地下水;维西县有26起无证取水问题。 部分断面水质存在隐忧。国控断面腊普河地表水功能区类别为Ⅱ类,但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8月为Ⅲ类。省控断面属都湖水质有下降趋势,考核目标为Ⅱ类,2020年水质下降为Ⅲ类,2021年有4个月超标,2022年1至10月有3个月超标。 三是尾矿库管控存在薄弱环节。 雪鸡坪铜矿尾矿库超高超容积堆存环境风险隐患突出。2020年以来,省级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不同方式多次指出该库安全问题及环境风险,但有关职能部门推进雪鸡坪铜矿相关整改整治措施仍停留在纸面上,无实质进展,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不断叠加。 紧邻金沙江岸线的三明鑫疆尾矿库严重威胁水域环境安全。云南省、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先后多次下达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要求德钦县加快推进三明鑫疆矿业有限公司尼仁铜矿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闭库工作,但闭库工作至今无实质性推进,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威胁金沙江水域环境安全。 四是推进"两污"治理有差距。 个别县(市)管网底数不清。香格里拉市应于2019年9月底前形成污水管网排查报告和管道检测评估报告,截至督察时,仅完成建成区50%范围的管网检测,对管网的具体情况处于模糊状态。 城市截污治污不力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香格里拉市城市配套管网建设力度不够,建成区金沙路、旺池卡、北郊社区等多个片区及城郊结合部约7.86km2区域内生活污水未能有效收集处理,导致流经城区的纳赤河、奶子河、龙潭河生活污水直排现象突出。 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规范。香格里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调节池长期以来处于高位运行,环境风险较大。现场督察发现,香格里拉市原计划2022年12月底建成投运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目前仅完成土建,设备未安装,按时建成投运已无可能,导致每天不仅约20吨餐厨垃圾违规继续填埋,还会增加渗滤液积存,进一步加剧渗滤液外溢风险。 五是部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质量不高。 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整改力度不够。2022年以来,迪庆州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较差或连续多月泄放不合格等问题,多次被省级有关部门通报。 “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内矿产资源开发建设活动整治不彻底。迪庆州“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内共有矿业权59个,虽已全部关停并政策性退出,但由于退出机制不完善,目前生态修复责任主体未确定,生态修复方案设计工作还未完成,生态修复工作尚未有实质性开展。 迪庆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见效慢。迪庆州尚有201个矿山、图斑总面积361.3公顷需在2025年底前完成生态修复。此外,已完成生态修复的部分矿山后期管护不到位,生态恢复效果不佳。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联合村雄山砂石厂、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三村峡勾批砂石厂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主体工程虽已完成,但植被恢复成活率较低,达不到林业验收技术规范。 六是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迪庆州是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生态环境极其脆弱,是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的主阵地,但督察发现,迪庆州仍存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不及时、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及管理欠规范、砂石场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修复不到位、无证开采行为查处不严、少数企业环保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督察要求,迪庆州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此次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不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成果。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迪庆州要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迪庆州进一步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将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纳入整改方案,移交问责结果总体情况纳入整改落实情况,一并上报省委、省政府。 州委书记罗朝峰表示,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精准到位,迪庆州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力整改,并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突出问题导向,建立清单、细化举措、明确时限、压实责任、闭环推进,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并以此次督察整改为契机,继续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迪庆,让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更好惠及全州人民。 反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迪庆州各县(市)、开发区设分会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