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零容忍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赵虎林 发布时间:2023-01-18 10:07:51

“作为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人,我没有履行好职责,对部门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抹黑了机关形象,经过纪检监察组同志的批评教育,我已经认识到了错误,今后将在工作中认真改正,并督促做好违纪款项的退赔工作。”日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人韦某某在收到问责决定后表示。

韦某某为什么会被问责?事情还要从一起信访举报说起。

2022年年初,有公租房住户匿名向迪庆州纪委监委信访室写信反映,其在2019年5月开始租用迪庆州公租房,办理租房手续时通过微信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支付了房租和押金,但交了3年的房租却一直没有记录,租金去向不明。接到问题线索后,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立即成立核查组,对反映的问题展开全面核查。

核查发现,该中心在管理中长期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对保障性住房房租收缴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长期失察,房租收缴底数不清,导致该中心原临聘工作人员施某某、张某某、丁某某在负责收缴保障性住房租金期间,将2015年8月5日至2019年6月4日收取的14户住户房租,以通过开具手写收据不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不入账上缴财政非税收入的方式据为己有。部分租户断交租金、漏缴租金、重复缴存租金,部分住户档案资料不全,窗口临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缺乏耐心,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按程序对该中心主任进行问责,对收款未上交的租金及时督促退回中心,并对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临聘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将其移交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共完成3062户租户(含商铺78户)的档案资料补充、租金及保证金缴存情况核查工作,共清退收款不入账租金37165.50元,违纪款已100%完成清退,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同时督促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一反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跟踪问效和监管,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今后,他们将常态化开展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把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整治一个行业,净化一个领域,从制度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坚决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亮剑,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