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州政协委员满载着迪庆人民的嘱托,肩负着时代赋予的重任就《政协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关于当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促进者、守护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展开热烈讨论,委员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大家一致认为,《决定》站位高远、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委员们纷纷表示,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实施我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建设“八大工程”,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自觉在联系群众工作中亮明委员身份,用正能量影响身边人,在助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中发挥积极作用,当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促进者、守护者。 姚李鹏委员说:“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等各方面,离不开各行各业的共同推动。作为金融行业委员,我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始终紧扣‘维护稳定是涉藏工作第一位的任务,发展是长治久安的物质基础’,立足自身实际践行使命担当,为推动迪庆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血液。” 格玉斌委员在分组审议时说:“《决定》是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自觉的体现,也是把迪庆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的具体体现,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也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极端重要性,今后我将当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促进者、守护者,为迪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贡献力量。” 杨孟麟委员说:“作为工会界委员,今后我会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立足界别优势,有针对性地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通过更加生动务实的举措,引导广大工会职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宗教界委员洛绒达瓦说:“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我将一如既往地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做到关键时刻靠得住、站得出、敢发声,在反分裂斗争中体现责任担当,增强斗争本领,珍惜团结稳定大好局面,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