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迪庆藏族自治州充分发挥党政主要领导的“头雁”作用,做好“党建+河湖长制”组织引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推行组织引领、党员示范、全民参与的“党建引领河(湖)长制”工作机制,以“五个强化”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完善河(湖)长制管理体系,确保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实现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 强化工作统筹,压实工作责任。把推进河(湖)长工作责任制作为基层党组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迪庆州各基层党组织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制落实中的职责任务,压实各级组织部门和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责任,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制落实。 强化理论武装,切实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培训的主课,抓紧抓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生态保护”这件大事牢牢抓在手上。2022年以来,全州各级组织部门和党委(党组)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培训48场次,培训干部1280余人次,做到处科级党员干部全覆盖;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252期,培训普通党员36288人次。 强化党建引领,压实河长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党员干部“头雁”效应作用,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构建党组织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志愿者参与的“党建引领河(湖)长制”模式。将河长制工作融入“大调研、大走访、大实践”活动中,将河道清理整治作为主题党日等党员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支委委员带动普通党员、普通党员带动村民群众保护河流,变少数为多数,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河流治理新格局。2022年以来,全州1682个基层党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组织在行动”“党员清河”行动等。 强化党员示范,让河(湖)长制工作“有力”。通过在醒目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宣传横幅、标语等方式,强化党员示范引导作用,落实乡村河长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清四乱”、水源保护等各类专项行动,实现治水目标。完善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带动广大群众对生活垃圾、白色垃圾等进行清理,并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等,有序开展污染源治理工作。2022年以来,全州19300余名党员参与河(湖)治理工作。 强化全民参与,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河道突出问题作为河长巡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定期、不定期重点巡查生产经营频繁河段,重点检查河道日常管护情况,主动排查河道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以任务派单表及现场交办等方式跟踪督办整改落实,压实整改责任。2022年以来,全州13.5万各族群众在党组织的带领和党员的示范带动下,参与到河(湖)治理中,解决实际困难问题226个,有力维护了河清、水明的良好生态,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积极贡献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