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此里只玛) 记者从州生态环境局获悉,2022年,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向好状态。截至11月底,全州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以上两项居全省首位;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100%,并列全省第一;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环境质量状况稳中向好。 不断夯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今年以来,我州持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州委、州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常态化学习,每月研究生态环境保护议题2次以上,并专题召开民主生活会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建立“五个第一”机制,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第一时间细化工作任务抓好落实;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目标督察管理;建立“每月三个必调度”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州委“三个必调度”兜底性工作;建立“一周一梳理、一旬一推动、一月一研究”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实属地和行业主管责任;制定出台《迪庆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积极统筹各职能部门协同开展工作,全力推动形成我州大环保格局;同时,建立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清单,定期不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全力助推项目落地。 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清理打捞河道垃圾、漂浮物等共计4.5吨。积极开展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采取设立标识牌、围栏等措施进行保护,并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定期开展水质监测。1-3季度,州、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严格落实2021年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省级警示片)尾矿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签订了《迪庆州、丽江市跨州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迪庆州、怒江州跨州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进一步提升了跨州、市流域污染事件的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 不断加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投诉举报件办理。2022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167人次,检查企业539家。处理群众环境投诉件100件,办结率100%。积极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野生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巩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建设体系,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乡(镇)、县(市)、州四级逐级创建。年内,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州已累计创建“生态文明村”四批次164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5个。今年11月,我州还被生态环境部授牌命名为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