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发挥志愿服务在我州文明城市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助推迪庆州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经我部同意,迪庆州志愿服务联合会在州民政局登记注册,目前正在成立阶段。根据工作需要,特向全州公开招募迪庆州志愿服务联合会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时间 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6日 二、招募条件 (一)团体会员 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团队开展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社会积极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 3.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自愿、无偿地以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技能服务城市、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4.拥护本会章程,自愿以团体形式加入本会,自愿接受本会指导,积极参与本会相关工作; 5.有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达到5人以上; 6.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优先纳入。 团体会员申请人须填写《迪庆州志愿服务联合会单位会员信息表》,经联合会审核通过后正式纳入联合会。 (二)个人会员 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自愿、无偿地以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技能等资源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社会和谐; 4.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加入本会,自愿接受本会指导,积极参与本会相关工作; 5.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个人会员申请人须填写《迪庆州志愿服务联合会个人会员信息表》,经联合会审核通过后正式纳入联合会。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向本会推荐会员。 会员需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申请方式 个人会员需填写《迪庆州志愿服务联合会个人会员信息表》(附件1),团体会员需填写《迪庆州志愿服务联合会单位会员信息表》(附件2),于2022年12月6日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联合会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需积极加入志愿服务联合会,并动员单位干部职工加入联合会。 (二)加强宣传,全域覆盖。请各县(市)委宣传部、各级媒体、各相关部门将招募公告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扩大全州知晓度,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分域动员,统一报送。请三县(市)委宣传部负责收集本县(市)会员名单,统一报送联合会邮箱;请州民政局、团州委、州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积极推荐各领域优秀志愿者及组织,并统一上报名单。联系人:李幸蓉 联系电话:0887-8229605,13988742677 邮箱:dqzzyfwlhh@163.com
附件: 中共迪庆州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