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1 10:4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迪庆州立足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交汇交融的实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涉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以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统领,推进新时代迪庆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呈现出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群众生活蒸蒸日上的良好局面,各族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全州实现三个变化:

一是地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迪庆坚定“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在全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中率先实现整州脱贫,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香丽高速为标志的重大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实现了收入更高、住房更好、保障更实、环境更美的历史巨变,各族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二是各民族精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迪庆始终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通过脱贫攻坚、现代文明教育等,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步向现代化迈进。

三是民族关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迪庆始终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守望相助,手足相亲。如今,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心理等方面的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紧密,各族群众在乡村和城市、边疆和内地双向交流更加频繁,他们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其乐融融。

通过努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基础更加坚实。2018年11月,我州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典型经验通报表扬。2021年1月,国家民委命名迪庆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2021年4月,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为迪庆州确定了要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和世界的“香格里拉”两大新发展定位,谱写了雪域高原各族群众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一是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迪庆始终坚持把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做好新时代迪庆民族工作的根本保障。建立州委、州政府民族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目标管理责任制,以“五个第一”机制为保障,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省委、省政府对迪庆工作要求,把民族工作纳入州委“三个必调度”维稳工作的重要方面;与省民族宗教委签署共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战略合作协议,开创省、州共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新局面;出台《迪庆州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的实施意见》《迪庆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的规划(2021—2025年)》等政策措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二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全面推进。迪庆始终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实,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积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在州藏学研究院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中心,并申报为全省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创建2个省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命名6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形成了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宣传模式。实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打造9月民族团结进步月主题宣传教育、欢乐香巴拉迎春民俗文化系列活动等活动品牌,不断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全面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有力促进了各民族更好地融入社会、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

三是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迪庆始终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相亲。推进构建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措施,积极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建立与其他州市跨区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动协作机制,“十三五”时期,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万人(次),有力促进了各族群众创业就业、交往交融。实施集中办学模式,让各族青少年学生同校共班、同住同吃,其乐融融。大力发展旅游业,广泛吸引各族群众到迪庆香格里拉观光旅游、考察交流、创业就业,努力使“香格里拉”成为各族群众的向往之地、流连忘返之地。

四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效明显。迪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域行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村)、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进寺观教堂、进旅游景区”等工作,先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3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示范单位)96个,并创建命名了两批次的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99个和“民族团结之家”100户。10年来,我州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5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0个;先后实施了3轮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11个、少数民族特色乡(镇)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8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4个。

五是藏传佛教中国化进程深入推进。迪庆始终坚持牢牢把握“爱国进步与分裂倒退斗争”这一藏传佛教领域的主要矛盾,坚持“五个有利于”标准,持续加大“导”的力度,累计完成18期“四条标准”思想教育轮训,覆盖1600余人,全面推进“四史”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收看新闻联播“三个全覆盖”,当前正在开展迎二十大宗教教职人员“一对一”教育引领专项行动。加强寺庙管理工作,严格宗教活动报备审批制度,在全国涉藏州县中率先完成财税监管全覆盖,寺庙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在全国率先开展藏传佛教初、中级学衔考评工作,截至目前,11名僧人获得“拓然巴”高级学衔,112人获得初、中级学衔。2019年以来,先后组织5批300余名教职人员到北京、广东、贵州等地开展红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深化文化浸润,藏传佛教中国化水平不断提升。

六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水平有效提升。迪庆始终坚持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2010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有力推动民族工作从政策实施向法治化转变。在全省率先组织成立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把更多群众组织起来,推动形成党政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服务新体系。多年来,全州未发生因民族因素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始终是全国最稳定的藏族自治州。

目标催人奋进、成就鼓舞人心,“十四五”和更长一段时期,迪庆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涉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围绕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的目标,深入实施政治引领、长治久安、培元固本、交融促和、示范带动、发展强基、教育引导、能力提升“八大工程”,努力在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等方面作出标杆示范,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王国华 系迪庆州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

责任编辑:泽仁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