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6号)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暴发的态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确保全州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所有入(返)迪人员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主动配合“落地检”。近7天内有省外、省内边境县(市)和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3天2检”,即在机场、客运站、疫情防控安全监测服务点和免费核酸检测点进行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乘坐飞机、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进入迪庆需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景点(景区)、入住宾馆、酒店、客栈、民宿的入(返)迪人员需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离迪人员(含州内居民)须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尽量减少跨州市出行;确需外出的,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报备,返迪时要主动报告,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分类管控风险人员 (一)对7天内有贵州省旅居史入(返)迪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 (二)对7天内有西藏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含在西藏进行集中隔离或在方舱医院、定点救治医院治愈出院的新冠患者),开展7天闭环健康监测。 (三)对有四川省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采取分类管控措施。对7天内有除甘孜州以外其他四川省各州市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实行“3+4”防控措施(即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对7天内有甘孜州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 (四)对7天内有海南、新疆、青海、广东等其他省份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风险等级进行管控。 (五)人员管控期间核酸检测频次和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三、强化风险职业人群核酸检测。严格落实43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适当加密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密闭场所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 四、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坚持“谁举办,谁负责”“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原则,近期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各级指挥部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从严审批,压实举办单位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持续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少聚集、文明用餐等防疫行为准则。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规范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涉及国庆假期前后政策,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上级要求及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迪庆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