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多地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呈现快速上升和扩散蔓延态势,输入风险急剧增加。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全州各族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四川省入(返)迪人员的疫情防控作出如下通告: 一、从8月30日零时起,对所有有四川省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入迪后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二、对近7天(8月23日至29日)有四川省旅居史入(返)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管控,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三、人员管控期间核酸检测频次和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集中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四、近7天内有四川省旅居史及拟入(返)迪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瞒报、谎报或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州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四川省入(返)迪人员防控要求。
迪庆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