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组织部出台8条措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12 22:04:3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组织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相关要求,8月12日,州委组织部出台了《迪庆州组织工作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八条措施》,助力全州打赢疫情防控主动战。

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全州各级党组织要以“五个第一”机制为保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州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将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落实落地、见行见效,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主动战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依托网格及时精准掌握入迪人员情况,分类分级精细管理,做到监测到位,管理到人。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把各项防控措施覆盖到户、落实到人,确保将疫情传播风险管控到位。各党(工)委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属地党组织协同配合,统筹做好排查管控、医疗救治、市场监管、物资调度、人员调配等工作。

三、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州广大党员要在疫情防控一线亮身份、树形象、争先锋、作表率。带头担当尽责、贡献奉献,主动承担党组织分配的任务,积极投身到防控一线。带头落实防控措施,管好自己、引导亲朋,带头完成新冠疫苗接种,配合做好公共交通、公共场所测温、亮码等防控措施。带头做好舆论引导,主动弘扬社会正气,引导广大群众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正确理解、科学参与疫情防控。

四、坚持一线考察干部和发展党员。组织部门要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干部,跟踪了解考察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并将其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大胆提拔使用,对严重失职、严重失责等行为的干部严肃问责,对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激励各级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经风雨、长才干、做贡献。要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和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

五、积极引导专家人才发挥作用。组织部门要引导各类专家人才立足所在行业领域,发挥专业优势、智力优势、资源优势,勇担使命、主动作为,积极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对疫情救治和防控一线表现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聘申报、评审、聘任过程中给予优先,并推荐作为州委联系专家人选和参加“西部之光”“雪域人才”等项目。

六、划拨党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州委组织部从本级党费划拨经费用于支持各县(市)和开发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委要用好划拨的党费,积极开展慰问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补助基层购买疫情防控所需药品物资、慰问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等工作。各县(市)党委组织部也要配套一定数额的代管党费,支持基层党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组织部门要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强制休息,对未能休假的人员,及时安排补休。要及时发现和解决一线党员群众的实际困难,及时将党组织的温暖传递到基层。适时组织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休假疗养。

八、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部门要用好典型引路法,及时了解掌握、总结宣传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及时通报表扬,并纳入各级党建评先评优和表彰奖励,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履职尽责、创先争优、担当作为。


责任编辑:杨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