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迪庆日报评论员 州委经济工作会议把突出“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提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效规范运行和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实现“四个全覆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和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继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为推进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州及三县(市)要用好用活5年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完善优化各项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确保各项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要把已经制定出台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32份政策举措文件落到实处,让群众广泛受益。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动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要着力实施高原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持续做好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尽量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围绕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等六大项目建设,全力推进“三农”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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