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江初)记者从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获悉,2021年,德钦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依法依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究”的原则,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实效。 该县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把依法行政作为加强环境保护与管理的首要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职能,把“金沙江干流三公里、支流一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尾矿库”纳入“三线一单”管理,依法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环境监测等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24个,审批报告表2份、报告书1份;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89家,其中重点管理4家、简化管理13家、登记管理72家;完成线上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督促指导9家医疗机构做好核与辐射管理,列入全国核与辐射监管系统的5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善环境监测手段,维护金沙江贺龙桥、拖顶乡水质自动站正常运行,确保与国家联网,并结合常规监测、监督性监测、农村试点监测及企业自行监测,加大监测范围,为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了及时、精确、科学的依据。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优化监管执法方式,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做到重点突出、提高效能。一般企业落实“双随机”抽查,发挥“双随机”抽查对各行业领域、各种规模类型企业的执法震慑作用。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排查,矿山、水电、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行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59人次,检查企业100家 (次),提出环境监察整改意见179条;承办行政处罚案件9起,罚金77.3822万元;办理办结“12369”举报件7件、群众来电举报8件,办结率100%。推进省、州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核查反馈问题整改,省生态环境厅反馈的7家企业2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州级交叉执法反馈的54家企业16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1个,其余23个正在推进。 2021年8月,省生态环境厅对德钦县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共反馈生态环境问题151个,涉及44家企事业单位。其中,立案查处8家,整改类涉及砂石厂4家、饮用水水源地4个、加油站7个、企业4家、在建项目3个、医疗机构9个、水电站2个。截至2021年底,完成94个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其余57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