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洛桑竹玛) “您好!我们是迪庆州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的工作人员,您之前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办结,现在向您反馈有关情况……”近日,在办结某群众实名检举控告后,迪庆州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向其作办理情况反馈。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州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在依规依纪依法受理、处置实名检举控告的同时,扎实做好实名检举控告办结反馈工作,第一时间采取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定期约访等多种方式,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提升群众信访满意度。 在回访反馈过程中,州纪委监委规范化开展《信访件办理反馈情况表》登记工作,由实名检举控告人填写办理反馈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若检举控告人提出异议,工作人员将如实记录,并予以说明;如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承办部门将再次核查处理,确保把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受理好、办到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 实名检举控告人对办理结果有异议的,纪检监察机关以批评建议类信访举报件受理后,转原承办部门进一步核实,并持续做好检举控告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实做细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答复反馈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做好实名检举控告‘后半篇文章’。”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2021年,州纪委监委共受理实名检举控告82件,实名认定和受理告知82件,办结71件,正在办理13件,办结后答复反馈71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