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迪庆 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月13日政协迪庆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至20日在香格里拉城区召开,2月16日报到。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四、列席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五、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六、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七、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政协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 2022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