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是云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云南农业发展环境更趋复杂,必须加强统筹,加快破解发展难题,不断提高云南高原特色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近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十四五”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立足云南实际,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个奋斗目标,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发展目标 二、夯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强化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巩固和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产业基地、良种繁育基地,突出抓好耕地质量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提供坚实基础。继续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整镇、整县、整市推进。实施新建与提质改造并举的措施,对设施老旧、破损,无法满足使用功能的项目实行提质改造。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建设,实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措施。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坚持绿色发展,因地制宜构建生态沟渠、道路和塘堰湿地系统,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激发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工程管护,激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和使用监管机制。做好全省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管理,实现云南省高标准农田数字化管理。到2025年,全省新建1500万亩、改造提升550万亩高标准农田。 三、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全力稳定粮食综合产能。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树立大食物安全观,立足粮食供需平衡区的基本省情,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6250万亩左右,在93个稻谷、玉米、小麦等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集中连片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打造一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在“九湖两江”流域大力推广“水稻+”综合种养模式,探索水稻田保护和农业绿色生态发展路径。努力挖掘粮食生产潜能,大力发展晚秋粮食生产和冬季农业开发,扩大小杂粮、小杂豆、马铃薯、鲜食玉米等粮食作物面积。到2025年,全省粮食产量达1950万吨。纵深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围绕粮食、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生猪、肉牛等“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深入实施“一二三”行动,打造“一县一业”,抓住种子和电商两端,推进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发展。到2025年,“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综合产值实现翻番。稳定糖料蔗产能。巩固临沧市、普洱市、德宏州、西双版纳州等适宜区种植面积,加快中低产蔗田改造,加强适宜丘陵山地机具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到2025年,全省糖料蔗产量稳定在1600万吨左右。促进橡胶产业转型升级。扩面增产、强质提特、辐射全国,西双版纳州、普洱市等地区加快发展特种胶园,因地制宜发展生态胶园,打造国内天然橡胶生产供应主基地。加快绿色生态渔业发展。 科学配置资源要素,因地制宜发展适应性农业,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草则草、宜牧则牧、宜渔则渔,提高农业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匹配度。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生产性服务业,健全线上线下+农产品冷链物流新型市场体系,推动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产业价值链,加快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传统手工艺等相关产业深度互融,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增值新空间。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优先支持农业合作社等与农户具有密切联系的经营组织,构建“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农企融合共赢模式,确保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好惠及农民,以产业兴旺促进农民增收。完善要素供给政策体系,多渠道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鼓励经营主体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四荒地。激发融合发展市场活力,因地制宜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示范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服务管理,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发展“互联网+农产品”等新业态,提升产业融合发展质量,逐步完善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应对能力。 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采取优先承租流转土地、提供贴息贷款、加强技术服务等方式,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鼓励各地通过发放良技良艺良法应用补贴、支持农户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涉农建设项目等方式,引导农户家庭农场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力手段。指导农户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建立可追溯生产记录,加强记账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名录管理、示范创建、职业培训等扶持政策,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制定盈余分配方案,提升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农民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完善和推广产业扶贫“双绑”机制,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不同服务主体各自的优势和功能。推动服务组织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适应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作业环节需求,发展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推动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到2025年,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链条进一步延伸,对现代农业的支撑功能和联农带农作用明显增强。 五、扩大农业开放融入新发展格局 坚持内外统筹、双向开放,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升高原特色农业开放发展水平。 积极构建内联国内,外接南亚东南亚市场的水稻、天然橡胶、蔬菜、牛肉、香蕉、咖啡等农产品交易中心、物流中心、期货市场。加强农产品物流运输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销售网络信息体系等配套建设,吸引国内大型农产品贸易物流企业入驻。加强云南省农产品交易枢纽与国内、国际重要农产品集散中心联系,发挥辐射作用,逐步形成以云南省为中心,向内辐射我国西南省区、长江经济带,向外辐射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流通渠道,增强云南省在区域优势农产品及农用物资流通链中的话语权。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重点支持温带水果、蔬菜、咖啡、茶叶和花卉等优势产品出口,提升云南农产品竞争力和知名度。加快实施出口农产品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使用自有品牌,培育国际品牌。鼓励企业精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出口效益。充分利用多边和双边合作与交流机制,加大非转基因大豆、玉米、优质稻米及植物油、肉类、天然橡胶、热带水果等重要农产品进口。 积极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和泛珠三角区域农业合作,进入国内外农产品合作体系,提高云南农业国际影响力。按照国际化、市场化、项目化要求,参照国内外先进的科研组织方式,吸引和汇集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专家、机构,组建“云南绿色食品国际合作研究中心”,搭建高效的国际合作创新研究和协作平台,以研究一流核心技术、形成一流科技成果、推进一流产业发展为导向,加快提升“绿色食品牌”科技创新能力、先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全产业链技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毗邻优势,针对不同国家、不同主体、不同项目分别采取科技试验示范合作、替代种植、企业联合、院所合作、技术中介等不同模式,以提高农业生产和粮食生产水平为目标,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农业科技领域合作,推动农业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科技交流。建设对接国际资源的高水平研究平台。积极开展面向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境外农业示范园区,加强境外农业技术指导和培训,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农业技术推广枢纽。 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建设动植物疫病跨境联防联控体系,提升跨境突发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区域范围内农业公共安全。完善监控体系,建立有害生物、外来物种、生态环境、国际河流等重大生物生态监测防控站点。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开展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风险评估。加强对周边国家重大有害生物防控的物资援助和技术服务,重视区域整体治理,联合制定有效防控方案,提高联防联控水平,形成我国西南生物安全屏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边境地区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抓好肉牛进口隔离免疫、屠宰加工等关键环节工作。实施好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健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有效防范外来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丧失。强化外来物种入侵和遗传资源丧失防控。 鼓励企业在粮食、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生猪、肉牛等产业领域,加强境外农业投资合作。积极培育区域型跨国农业集团,将省属国有企业作为农业对外开放的重点支持对象,鼓励扶持龙头企业在周边国家开拓重要农业资源,打造培育大型跨国农业企业。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围绕云南农业对外开放产业链的相关环节,积极在周边国家投资,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开放型农业领军企业。引导各类开放型农业企业形成企业联盟,通过共享企业资源,统筹力量,协同推动云南开放农业。引导外资重点投向我省畜禽和水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领域。推动农业科技、人才对外交流合作。创新对外合作方式,提升企业国际经营能力。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农业技术培训、疫病防治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建设南亚东南亚区域农业合作园区和农垦大型海外生产基地。 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农业绿色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要节约利用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全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建立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推动用地与养地相结合,集成推广绿色生产、综合治理的技术模式,对土壤污染严重、区域生态功能退化、可利用水资源匮乏等不宜连续耕作的农田实行轮作休耕。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建设耕地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配合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农业节水工作。突出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健全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开展全省种质资源调查,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原生物种保护利用,加快种质资源库、畜禽水产基因库建设,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和利用。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强化渔业资源管控与养护,逐步实施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科学有序组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好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健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有效防范外来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丧失。 减量使用农业投入品。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完善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实施高剧毒农药替代计划。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建立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管理,支持低消耗、低残留、低污染农业投入品生产。全面推进秸秆和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推广种养结合模式,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发电并网治理工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有机肥加工和畜禽粪便处理中心项目。以“九湖”流域为重点区域,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农业面源综合治理示范区,探索农业湿地与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农田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建设,推进高原湖泊流域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预警,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省级监测控制点位,构建覆盖全省的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信息管理平台。 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循环性原则,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护好农业生态环境、田园生态系统。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序开展污染地块类和农用地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严格实施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防止超载过牧。加强严重退化草原治理。认真执行长江“十年禁渔”制度。 七、深化农村改革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审慎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健康规范发展,使之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健全完善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加强非经营性资产运营管护,确保用制度管好钱、管好事、管好人。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成果为基础,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报告制度,加强集体资产台账管理,掌握集体资产权属变动情况。规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既考虑集体长远发展,也防止成员权益受损,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享改革成果。力争用2—3年时间,在全省农村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积极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积极探索产业发展、资产经营、资源开发、股份合作、异地置业、服务创收等发展模式,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推动以县(市、区)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有效发挥产权市场信息集散、价格发现、资本进退、资源配置和规范交易的功能,实现农村产权交易的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建立财政支农投入与“十四五”规划有效衔接,出台农业农村领域省级与州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改革要求。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改革,增强州(市)、县(市、区)政府自主统筹空间,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各地发行专项债券扶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建设,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统筹运用信贷、保险、基金等多种工具,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切实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加快建立覆盖主要农业县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全面开展以适度规模经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的信贷担保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