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迪庆州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我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于2021年8月3日全面启动实施,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调查和汇总上报工作,2022年将全面完成评估与区划工作。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之一,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开展的全国性、综合性自然灾害摸底调查。 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州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减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本次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全州。此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6大灾种,除海洋灾害不涉及外,迪庆州实际调查灾种为5个: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普查内容包括7项:(1)主要自然致灾因子调查与评估;(2)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矿山“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全州生产总值GDP”、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3)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4)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5)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6)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7)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事关你我的生命财产安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但使命光荣!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普查工作,配合普查员开展相关调查,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在普查中,入户调查可能会占用您的一些休息时间,在此特致歉意!真诚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让我们共同携手完成我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任务,为迪庆州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出一份绵薄之力! 祝: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