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杨立雯) 自开展派驻以来,州纪委监委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监督方式,前移监督关口,推进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在健全列席党组会议、干部选拔任用廉政把关等制度基础上,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协助监督单位党组深入履行主体责任,提醒和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好民主生活会等,督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将派驻监督与党委(党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挺纪在前。 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发挥“探头”作用,把工作着力点放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强化对综合监督单位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协助做好中央和省、州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和长效机制健全。重点关注廉政风险较高项目领域,认真开展调查处置,严肃执纪问责。 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积极参加综合监督单位有关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会同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一体部署、研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在业务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