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迪庆】德钦县强化县委巡察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0 10:38:29

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尼玛拉姆) 近日,德钦县择优从全县熟悉人事、党务、纪检、审计、财务、信访等工作的优秀干部中挑选60名干部纳入县委巡察人才库,进一步强化巡察人才队伍建设。 

一直以来,德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巡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整合巡察工作力量,把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的切入点,对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明确巡察工作人员准入条件、能力要求、考核标准等,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更新,优先把一批政治靠得住、群众信得过、作风过硬、工作能力突出的干部选配到巡察队伍中来。 

该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巡察工作人员聘任制度,对巡察人才库成员严格要求,巡察抽调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被抽调单位必须支持巡察工作,在严格要求管理巡察干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巡察干部考核标准。对跑风漏气、违反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的巡察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素质,对人才库成员定期、集中进行专项培训,加强党性党纪教育,督促成员坚定自身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纪律观念,深刻理解党内监督、政治巡察的主要内涵;加强政策法规和巡察业务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谈心谈话能力、分析研判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提高巡察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德钦县还将巡察工作人员的表现与选拔使用干部挂钩,在每轮巡察结束后被抽调的巡察组成员,将通过这次巡察工作作为组织对干部的一次考察了解,巡察结束后巡察组组长对抽调的每名干部进行一次综合评价,评价意见将提交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经巡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转县委组织部,作为被抽调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巡察抽调干部综合评价定性为“不称职”的,在年终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以此确保巡察工作事事有牵制、处处有痕迹,进一步搭建完善巡察人员激励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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