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修订《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16 08:57:02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洛桑央宗)8月13日,记者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听证会获悉,迪庆州自今年6月起修订《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计划于9月下旬进入党内报批程序。 据悉,《条例》的修订主要把握了体现中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立足迪庆实际、保障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坚持依法立法、积极稳妥推进四条原则。《条例(修订草案)》彰显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明确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将我州多年来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实践转化为具体条款,体现了原则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突出了与“一决定一意见”(《中共迪庆州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精神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世界的“香格里拉”的决定》和《迪庆州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的实施意见》)的相互衔接,同时也增加了权利和义务相关内容。 《条例》自2010年施行,为我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依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和巩固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党和国家对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作出了相应调整,同时,我州民族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故决定修订《条例》,以期《条例》成为推动我州民族团结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利举措,为我州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提供有利的法治保障。 据州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邹庆荷介绍,《条例(修订草案)》自今年6月17日起经过专题会议、集中研讨、征求意见建议等程序,修稿完善形成听证稿。听证会后,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新一轮修改,并再次向州委、州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征求几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提交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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